第(1/3)页 重生前的魏子俊,2015年前从来不看书。 最多也就十几二十多岁时,看过一些岛国传进来的“教科书”。 上辈子一五年判了死缓,后面改成无期蹲死牢去了以后。 由于牢里一点乐趣都没有,渐渐的他也喜欢上了阅读。 一开始只看各种娱乐报纸和时事新闻。 后来看得实在没得看了,渐渐的就什么书都看 然后……他就回到了一九九二年那个寒冷的春节。 自那时候开始,他一边奔波忙碌的同时,就没有停止过对书籍、思想的研究。 他自然是没有老人家那种胸怀的,他不为人民,但他为了自己。 他学习里面的方法论,努力研究里面各种哲学。 该说不说,将近一年时间下来。 他认为自己有学到一点皮毛。 这点皮毛就是——不管你是做什么的,只要生而为人,那么你就要学会和“人”打交道。 在商言商,用商业来举例子。 世界上任何成功的商人,除了运气外,他们成功的最大原因无一不例外是因为善于营销! 商业就是买卖,把别人需要或者不需要的东西卖给他。 这就是商业。 原始人的以物易物也离不开这一点。 而这里面的介质自然都是人,所以营销就是和人打交道的学问。 小到街头小贩,大到卖房子的瓜瓜,甚至是卖军舰导弹的国际军火商,哪个都需要营销学。 小贩们要会吆喝,要会拉客;瓜瓜这种地产商们要会打广告,要会和官府打交道;就连美帝这种世界第一军火商,他们也要会贩卖战争才能把武器卖出去。 谋商不如谋国,谋国必须谋人——所以魏子俊一直都在营销自己。 他知道在这个国度,或者说在这颗星球上什么东西最重要。 人! 所以打从一开始,他就一直研究如何拜码头。 最初他觉得既然是在粤省发展,那就应该投靠那家人。 可他知道,他家顶多还有二十年好混。 二十年后怎么办?到时候可能会遇到船大难调头的问题。 况且这时候投过去,大概率只是会被当狗一样。 还是那种路边野狗临时驯化的家犬。 上辈子当狗当多了,这辈子他不想当狗。 于是这个选择就从可选项,变成了他不喜欢的方向。 而他既然连那家人都不想投靠,那自然更不可能随随便便找个衙内、二代、红孩儿就去当白手套了。 后面他就想到了找官府当靠山,拜官府的码头,再加上和学阀们的亲近。 以及搞实业,同时把利润分享给底层人。 上层、学术、群众基础。 齐活了。 再后到了京里,没想到——他的心思更灵活了。 开始研究“他们”的家庭关系、个人爱好。 正因为有这种研究,他才能很快分辨出王小芸是谁家侄女。 然后远离她。 开玩笑,好不容易才叠起来的好印象。 可不能因为这种小事浪费掉! 可他不想,却不代表的事情会如他意 夜幕低垂,二月尾的魔都气候颇有点冷。 望着跟管金森告辞,正往外面走的魏子俊。 “我就不信了!”王小芸抓起服务员给她送过来的手袋,说道。 “静姐,我不信!” “其实我也不太信这人会这么粗鄙。或许他就是不想和你靠近?那你干嘛还去……”林若静看着王小芸根本没听见她的话,也无奈的笑了起来。 靠近过来的管金森咂咂嘴,笑着对林若静说:“不知道谁会吃苦头。” 魏子俊拉开车门要钻进车里,看着王小芸从后面追上来。 “顺路捎我一程!” “你怎么知道我顺路?” “难道不会正好顺路?”王小芸睁大眼睛无辜的看着魏子俊。 “我这个人没素质的。你坐我的车,不怕我在车上把你曹了?” “你要是有这个胆子,那你就来啊?” 魏子俊心里涌出难得的无力感觉,只得请她先上车,坐到车上问她:“你住哪里?让我正好顺路送你。” “咦?刚才不是还说要在车上槽我的嘛?” “大姐,你牛逼。你家里人知道你这么牛逼不?”魏子俊淡淡的看着后视镜。无奈朝华子露出愁容,再一次问王小芸。“你住哪里?” “华理女生宿舍,认不认识?” “不认识。这么晚了,车子恐怕进不了大学的门。” 第(1/3)页